多部門發文:MPA中增專項指標引導機構投放小微貸款
發布時間:2018-11-02 15:48閱讀次數:
次
分享到:
11月1日,央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籌備組、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等多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北京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實施意見》。《意見》表示,完善宏觀審慎評估(MPA),在“信貸政策執行情況”中增設臨時性專項指標,引導定向降準范圍內的金融機構將凈釋放資金用于發放小微企業貸款,并要求該類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不高于2018年第一季度小微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
同時,《意見》鼓勵金融機構利用金融市場工具增強服務小微企業能力。對于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的小微貸款資產支持證券的小微企業貸款基礎資產,由單戶授信100萬元及以下放寬至500萬元及以下。將不低于AA級的小微金融債券納入再貸款合格擔保品范圍。(摘自—東方財富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