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年終獎2022年后并入綜合所得計稅
發布時間:2018-12-28 11:54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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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發布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通知指出,關于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通知所附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即按現行規則計稅,自2022年1月1日起,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通知,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也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權激勵政策另行明確。(摘自—東方財富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