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個人征信業務需要持牌經營
發布時間:2021-02-03 08:53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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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舉行“金融支持保市場主體”系列新聞發布會(第五場)。會議強調,個人征信業務需要持牌經營,并納入征信監管。打著大數據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等旗號,未經人民銀行批準擅自從事個人征信業務的行為,均屬于違法行為。(摘自—和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