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公布《個人養老金投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規定》
發布時間:2022-11-07 09:27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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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證監會公布《個人養老金投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該《暫行規定》按照國務院辦公廳4月8日《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要求,對參與個人養老金投資公募基金業務的各類市場機構及其展業行為予以明確規范。明確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等機構開展個人養老金投資公募基金業務的總體原則和基本要求,以及基金行業平臺職責定位;明確個人養老金可以投資的基金產品標準,并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管理和風險管理職責作出規定;明確基金銷售機構的展業條件,并對基金銷售機構信息提示、賬戶服務、宣傳推介、適當性管理、投資者教育等職責作出規定。(摘自—界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