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促進高質量發展轉移支付激勵約束機制
發布時間:2024-12-27 16:53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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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為建立促進高質量發展轉移支付激勵約束機制,財政部將從繼續用好現有激勵資金、設立促進高質量發展激勵資金、嚴格落實各項約束機制三方面著力推進。具體來看,在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資金中,繼續安排省級努力程度獎勵資金,激勵引導地方完善財政體制,加大對困難地區財力支持力度,改善縣級財力均衡度;繼續安排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激勵地方為農業轉移人口提供同等基本公共服務。結合地方實踐經驗,中央財政從2024年起,在現有轉移支付資金中單獨安排促進高質量發展激勵資金;硬化預算執行約束,督促地方嚴格執行人大批準的預算,嚴禁超預算、無預算支出,對預算指標實行統一規范的核算管理;加強預算績效約束,繼續聚焦國家重大決策部署和民生重點領域,每年選取部分項目開展重點績效評價,將績效評價結果應用于預算安排、政策調整和改進管理。強化財會監督約束,深入推進財會監督專項行動,嚴肅查處影響高質量發展的違法違規行為。(摘自——光明網)